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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請至台証證券全省分公司辦理並檢附以下文件
1. 自然人:
(1) 個人印章。
(2) 身份證正本、居留證正本(有效期限內)及第二身份證明文件(健保卡、駕照)。
2. 法人戶:
(1) 公司大小章。
(2)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執照、變更事項登記卡影本。
(3) 負責人、被授權人身份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公司出具委任授權書。
(5) 『外匯活期存款證券交易劃撥交割專戶』、『台/外幣綜合存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6) 董事會決議投資買賣海外有價證券會議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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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至台新銀行開立以下帳戶
1.『外匯活期存款證券交易劃撥交割專戶』(科目71-91)。
2.『外幣綜合存款帳戶』(科目71或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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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開立電子交易戶,親攜開戶文件至台証全省分公司並填寫:
1. 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開戶契約書
2. 電子式交易帳戶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同意書
3. 電子交易密碼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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驟
四 |
開戶時,分公司會列印一組電子交易密碼單,收到密碼單時請上網進行密碼變更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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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驟 五 |
買進前須先將欲購買股票之足額交易款,自行結匯存入台新銀行『交割專戶(科目7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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