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合客戶類型 |
冒險獲利型、積極獲利型 |
| 定 義 |
期貨是一種標準化、規格化的契約,對於數量、規格、交割日期及交割地點都有嚴格的標準。所謂標準化,就是將交易標的物之品質、數量、交割日期與地點等要件均在契約中訂清楚,以增加交易的方便與時效。交易人可於契約到期前作相反方向的買賣以沖銷原來交易中所產生的履約義務(買方交錢、賣方交貨)。從事期貨交易僅須支付契約價值一定百分比之保證金即可,因此,期貨交易具有以小搏大的高槓桿特性,適合冒險獲利型及願意承擔較高的風險客戶操作。 |
| 特 色 |
- 提供套利機會:當現貨與期貨之間出現價差,可進行套利賺取利潤。
- 具有避險功能:期貨市場提供現貨持有者以反向操作的方式買進或賣出合約,可避免直接承擔現貨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
- 具高度財務槓桿倍數:期貨交易具高度財務槓桿倍數,買賣雙方的交易保證金為契約價值的3%∼10%,槓桿倍數可達10∼20倍左右。
- 無資券配額及當沖限制:只要存入足夠的保證金,隨時可放空或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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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概況 |
期貨交易已有百年以上的歷史,演繹至今不但有完整的法律規範,完善的交易制度,更充扮發揮其穩定市場的功能,具體而有效率的反應商品供需價格,並且提供經營者規避風險的管道。期貨市場與股票市場的區別分述如下:
1. 期貨市場主要的功能在於規避風險及價格發現(price discovery),而股票市場主要在籌措資金。
2. 期貨交易的財務槓桿較高,而股票市場的信用交易之槓桿較低。
3. 期貨契約有固定期限,而持有股票則以公司存續為限。
4. 期貨每一個買進就相對應一個賣空契約,而股票則有放空的特殊規定。
5. 期貨契約的買賣絕大多數在交割前平倉,故期貨數量的限制,股票則受到市場股票發行數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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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介紹 |
• 指數期貨
•金融商品期貨
•日本商品期貨
•農產品期貨
•貴金屬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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