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公司 |
短線交易規定 |
| 景順投信 |
依據景順國內基金公開說明書規定,基金公司對於短線交易投資(持有未滿七個曆日),除貨幣型基金外,將於買回時收取買回金額0.5%之買回費用,基金公司將自行自買回款中自動扣除該筆買回費用,並將該買回費用併入各基金資產,基金公司同時保留拒絕接受任何意欲進行短線交易客戶申購之權利。 |
| 摩根富林明投信 |
「短線交易」係指受益人於申購日(含)起七個日曆日內對同一基金申請買回或轉換,基金公司將收取該基金買回金額0.1%的短線交易費用並歸入基金資產。此外,基金公司得拒絕短線交易頻繁之受益人再次申購基金。定時定額投資則不適用此規定。 |
| 保誠投信 |
受益人持有保誠投信系列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含第七個日曆日),即以買回日(即請求買回之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到達經理公司之次一營業日)減去申購日小於(等於)七個日曆日,即為短線交易。進行短線交易應支付買回價金千分之一之短線交易費用。 |
| 安泰ING投信 |
本基金短線交易定義為「持有未滿七個日曆日」(含第七日)。進行短線交易之受益人需支付買回金額萬分之一之短線交易費用,本費用應歸入本基金資產。但定時定額投資、同一基金間轉換得不適用短線交易。 |
| 統一投信 |
基金受益人申購本公司旗下基金,除國內債券型及類貨幣市場型基金外,於申購日後未滿7個日曆日即針對同一筆申請買回或轉申購,基金受益人均須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作為買回費用,該筆買回費用併入基金資產。 |
| 友邦投信 |
持有友邦投信系列基金(除類貨幣型基金外)未超過七個曆日(含第七個曆日),即以買回日(即請求買回之書面及其相關文件到達經理公司之次一曆日)減去申購日小於七個曆日,即為短線交易。進行短線交易須支付買回金額萬分之一之短線交易費用。 |
| 保德信投信 |
本基金短線交易之定義為「自申購日起未屆滿七日者」(含第七個營業日)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經理公司保留限制短線交易之受益人再次申購基金及其收取相關費用之權利。目前本基金短線交易之買回費用為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 |
| 金鼎投信 |
持有本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含第七個日曆日)者,視為短線交易, 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五(0.05%)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 計算至新台幣「元」。經理公司為 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 |
| 犇華投信 |
持有本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含)」,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台幣「元」,未滿壹元者,四捨五入。但定期(不)定額扣款及同一基金間轉換則不在此限,且奔華寶元基金為類貨幣型基金亦不受短線交易之限制。 |
| 聯邦投信 |
依據聯邦投信經理之部分基金公開說明書規定,基金公司對於短線交易投資(持有未滿七個日曆日(含),於買回時將酌收買回價金萬分之ㄧ(0.01%)之買回費用,並歸入基金資產。若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基金公司亦得拒絕該受益人再次申購本基金。 |
| 永豐投信 |
受益人申購本基金之日起,未屆滿七個日曆日(含)者,須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台幣元,不足壹元者,不予收取,滿壹元以上者四捨五入。(同一基金買回再轉申購同一基金或定期定額除外)。 |
| 群益投信 |
受益人持有群益投信系列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含第七日)者(含透過特定金錢信託方式申購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 |
| 德盛安聯投信 |
受益人自申購日起不滿十四日即申請買回者,視為短線交易,經理公司得依實際情況收取買回價金0.3%之買回費用。(同一基金買回再轉申購同一基金、定期定額、定期不定額除外) |
| 兆豐國際投信 |
投資兆豐國際投信系列基金,受益人於申購日(含)起7個營業日內申請買回或轉換同一基金之受益權單位即為短線交易,將收取買回總額0.01%的買回費並歸入基金資產,經理公司保留限制短線交易之受益人再次申購基金之權利。 |
| 寶來投信 |
受益人持有本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含)且申請買回受益憑證之時本基金業已成立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台幣「元」,不足壹元者不予收取,滿壹元以上者四捨五入。 |
| 日盛投信 |
持有日盛投信系列基金未滿七日(含)者,最高應支付買回 價金之萬分之二(0.02%)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滿壹元者四捨五入。(同一基金買回再轉申購同 一基金或定期定額除外) |
| 華頓投信 |
受益人持有本基金未滿七日(含第七日)申請買回受益憑證時,應支付買回價金之0.01%之買回費用。 |
| 新光投信 |
當投資人之「申請買(贖)回日」減去「申購日」小於7日,即持有未滿7個日曆日(含)者,將被收取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手續費用。 |
| 復華投信 |
受益人持有該系列基金期間為七日以下者(受益人申請買回基金並同時申請於次一營業日申購同一基金除外),視為短線交易。經理公司將收取不超過買回總額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台幣「元」,不滿壹元者,四捨五入。 |
| 第一富蘭克林投信 |
持本基金未滿14日,應支付買回價金之0.2%短線交易買回費用,計算至新台幣「元」,不足壹元者不計收,滿壹元以上者四捨五入。未滿14日指以「請求買回達經理公司之次一營業日」減去「申購日」小於14日(含)。 |
| 元大投信 |
受益人申購元大系列基金後於七個日曆日內(含)買回者,須支付買回價金之0.1%作為買回費用,買回費用併入本基金資產。 |
| 台壽保投信 |
當投資人之「申請買(贖)回日」減去「申購日」小於7日,即持有未滿7個日曆日(含)者,將被收取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手續費用。 |
| 台灣工銀投信 |
當投資人之「申請買(贖)回日」減去「申購日」小於7日,即持有未滿7個日曆日(含)者,將被收取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手續費用。 |
| 富邦投信 |
| 1. |
申購「富邦大中華成長基金」未達三個營業日,應支付買回價金百分之0.01(0.01%)或100元之買回費用,採前述費用較低者收取之 |
| 2. |
除「富邦大中華成長基金」外的其他基金,其短線交易規定:受益人持有基金未滿七日(含)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計算至新臺幣「元」,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 |
|
| 金復華投信 |
指受益人申購日(含)起7 日內申請買回者除定時定額扣款、類貨幣市場基金及同一基金轉申購外,須支付買回價金之0.1%作為買回費用惟經理公司為因應本契約鉅額受益憑證之買回條款所規定之事由,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期間,受益人申請買回應支付買回價金2%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併入本基金資產。 |
| 富鼎投信 |
當投資人之「申請買(贖)回日」減去「申購日」小於7日,即持有未滿7個日曆日(含)者,將被收取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手續費用。 |
| 國泰投信 |
當投資人之「申請買(贖)回日」減去「申購日」小於7日,即持有未滿7個日曆日(含)者,將被收取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手續費用。 |
| 台新投信 |
當投資人之「申請買(贖)回日」減去「申購日」小於7日,即持有未滿7個日曆日(含)者,將被收取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短線交易手續費用。 |